close
訊息來源: 行政院新聞局
上一則 下一則
主辦單位:行政院新聞局

徵選主題:「消費有理、創意點子大募集」

讓商家藉由網友所貢獻的創意點子,實際運用於消費劵使用之商業行為中,提供更多優惠讓買者受惠,增加全民消費,刺激經濟成長,增加消費者的加乘效果,讓消費券的功能發揮到最大!

評選標準:
  • 1.可行性(佔40%):消費券使用創意,能夠真正實施執行,提供商家使用,創造出更多的優惠效果,吸引民眾消費。
  • 2.獨特性(佔30%):獨一無二的原創創意,讓人目光為之一亮的獨家想法,創造商家與買家雙贏的絕妙好招。
  • 3.話題性(佔30%):能帶動話題潮流,讓廠商及民眾爭相採用,擴大民眾消費意願。
徵選搞件日期:

2008/12/15 ~ 2009/1/5

評選日期:

初選2009/1/6~1/12
決選2009/1/14~2/1(民眾票選)
2009/2/2~2/6(總評選)

參賽資格:

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,需有Yahoo!奇摩帳號並啟用無名小站服務。(參與票選民眾亦同)

頒獎典禮:

2009/2/10(暫定)

參賽方式:
  • 1.請上Yahoo!奇摩或無名小站網站,進入徵選活動網頁。
  • 2.參賽者需申請無名小站帳號,並於個人部落格中寫下最有創意的消費券使用方式,字數最多300字。
  • 3.至徵選活動網頁進行報名,即完成參賽。
  • 4.參賽者所有參賽文章,於2009/1/5前,皆不會在活動網頁曝光,以避免其他網友可能抄襲作品進行投稿。如您發現其他參賽者抄襲您的作品,請向主辦單位檢舉。
評選方式:
  • 1.評選方式分為二階段方式,分為初選及決選。
  • 2.初選評選採評審團制,邀請社會各界具知名度及公信力之賢達人士,12位至15位擔任評審,評選出200篇創意文章,進入決選。
  • 3.經初選後選出200篇進入決選的創意點子將公佈於無名小站活動網頁,並同意無償提供商家使用。
  • 4.決選評選採評審團制,邀請行政院新聞局代表、知名創意人、理財專家及社會名人代表共5位擔任評審,評分佔總分之60%;民眾投票選出最受歡迎的創意點子佔總分之40%,加總為最後得分,將選出50名決選入選者。同時從50名入選者中取前3名及佳作10名。
  • 5.初選入選者未能進入決選者,仍可獲得初選入選獎。決選入選者未被評選為前三名及佳作者,仍可獲得決選入選獎。
  • 6.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正式公佈,同時將公佈於無名小站上。
  • 7.將另隨機抽出100位上網投票的民眾,可獲得票選參加獎。
獎勵方式:

(獎金新台幣共計53萬8,000元):

  • 第一名:1人,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。
  • 第二名:2人,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。
  • 第三名:3人,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  • 佳作:10人,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  • 決選入選獎:34人,每人可得獎金貳仟元。
  • 初選入選獎:150人,每人可得獎金壹仟元。
  • 票選參加獎:100人,每人可得新台幣捌百元。
注意事項:
  • 1.創意內容如非本人創作,或違反本活動實施有關規定者,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(含獲獎)資格並收回獎勵。
  • 2.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  • 3.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、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
  • 4.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,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  • 5.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  • 6.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  • 7.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  • 8.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。活動獎項為現金,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。
  • 9.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主辦單位及無名小站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、員工、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金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主辦單位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  • 10.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金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
  • 11.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  • 12.頒獎典禮詳細地點及時間,將由專人電話或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,請得獎者務必出席。
來源網址: http://service.wretch.cc/Activity/templates/case_282/about.htm
上一則 下一則

其它消費券資訊參考:消費券優惠網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w36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